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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傲宇律师整理:医疗事故和解原则及注意事项

 医疗事故和解应遵循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有:

  (一)医疗事故和解应遵循的原则

  1、公开与公平原则

 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,应当公开、透明、平等地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  在实际工作中,对公开、公平原则往往贯彻不力,主要表现:

  (1)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透明度差,有个别的地方偏袒于医疗机构;

  (2)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向患者公布病历档案;三是忽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,不能公平对待医患双方。患者有权利知晓相关医疗信息及纠纷处理情况,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邵门应提供帮助,履行法定义务

 

  2、及时和便民原则

  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3条规定了及时和便民的原则。不论调解的主体是人民调解委员会、卫生行政部门,还是人民法院,都必须贯彻这一原则,及时、妥善地调处医疗事故纠纷,使当事人能够有效地得到法律救济,避免小事拖大,大事拖难,提高工作效能,方便人民群众。

  3、平等协商原则

  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46条规定,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对待医疗事故纠纷,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介入调解,人民法院也要适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争议。

  (二)医疗事故和解应注意的事项

  1、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,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、处理,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,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。

  2、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,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,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。

  3、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。

  4、发行医疗事故后,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、有关物证和原始材料。

  5、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,对死亡原因不明确的,应当进行尸体解剖。

  6、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。

  7、按照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,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,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内。

  8、病人可以不与医院方面协商,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

  由此可知,发生医疗事故后,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和解。在医疗事故和解过程中,医患双方都应遵循公开与公平原则、及时和便民原则、平等协商原则。医疗事故和解应注意,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,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、处理,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,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。上文还列举了其他注意事项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解决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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